我们主要业务有:
1、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纸票,电子承兑汇票,授信商业承兑,南京地区直接上门买断!
2、供应全国企业付货款承兑汇票使用,有业务需求24小时欢迎来电咨询!13951755194!





    服务项目
    联系我们

联系人:夏小姐
电话:13372003262

联系人:胡经理
电话:13390906266
QQ(微信):84015301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天悦城生活广场(地铁三号线天润城站)

    票据知识 : 承兑汇票的一般原则

    承兑汇票的一般原则

    发表时间:2016-01-28浏览次数:737次作者:所属部门:总公司

    承兑汇票的一般原则

      1、自由承兑原则

      草案的人可以按照自己的独立意义,决定是否接受,不影响发行人支付指定其局限性。即使付款人与发行人存在一定数量的钱或者依法接受协议,应当为接受不接受,也只有责任之外。

      2、完全承兑原则

      第五十四条规定的票据法律,付款人必须持票人提示付款当天,全额付款。通过票据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可以被认为是一个事实上否认验收的一部分,付款人接受的部分,应视为接受了条件,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视为拒绝承兑。这一原则被称为完整的票据法律的认可。

      3、单纯承兑原则

      第四十三条规定的票据法律,接受,不得附有条件;如果有条件接受,视为拒绝承兑,承兑不发生。这就是所谓的纯承兑票据的法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