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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据知识 : 汇票、本票、支票三者之间的区别

    汇票、本票、支票三者之间的区别

    发表时间:2014-08-25浏览次数:827次作者:所属部门:总公司

      要是说以前我不知道汇票和本票是什么?留做什么用的?也许我可能会不知道,但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随着时代在不断的进步,我也在不断的学习,我们都知道很多大型公司都会使用汇票、本票、支票等一些票据,毕竟票据只是一张小小的单页,谁也不会去谈合同的时候拎着几大箱人民币去签合同,你不怕打劫,别人害怕犯法呢!所以现在这些票据在生活中已经非常的常见了。
      关于汇票、本票、支票三种票据到底有什么样的区别,今天我就跟大家简单的说一说。
      在汇票、本票、支票三种收据中,汇票与本票之间的共同之处较多,有许多规矩如背书、保证、付款、追索权的行使等内容可以通用。因而,在收据法上,通常采用以本票适用相应的汇票规矩的立法方式,来简化规范。中国收据法也采用了这一做法,在对本票的格外规矩单独做出规则外,准用收据有关汇票的规则。但是汇票与本票毕竟是两种不一样的收据,不一样之处许多:
      (1)汇票是托付证券和信用证券,而中国收据法中的本票则是自付证券和付出证券;
      (2)汇票有三方根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本票则只要二方根本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
      (3)汇票的主债务人是承兑人,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
      (4)汇票的出票人承担担保承兑和付款的职责,本票的出票人则负肯定的付款职责;
      (5)汇票的付款日期有4种,即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时付款、见票后定时付款,而在中国收据法中,本票的付款日期限于见票即付;
      (6)汇票持票人短缺必要的收据权力保全手续将丧失对一切前手追索权,本票持票人短缺必要的收据权力保全手续时仅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出票人仍须负付款职责;
      (7)汇票的回绝证书包括回绝承兑证书、回绝付款证书、回绝交还本来证书;本票只要回绝交还本来证书、回绝付款证书;
      (8)在中国收据法上,答应发行商业汇票,但不答应发行商业本票;
      (9)对见票后定时付款的汇票,设有承兑制度以断定到期日和付款人的付款义务,而本票没有承兑制度,因为本票的出票人自出票行为完结即负付款职责,无须再以承兑制度断定付款职责;
      (10)汇票根据不一样的状况,可以发生期前追索与期后追索,本票根据见票即付的性质,不可能发生期前追索,而只能是期后追索。